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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实行车船使用税纳(免)税证的通知

  • 发文时间:2003-05-04 00:00

    生效日期:2003-05-04 00:00

  • 分类:车船税

    时效:有效

  • 有效范围:辽宁

出台部门:
文号:
辽地税函[2004]66号
稽查局,各分局、县(市)局: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、辽宁省地方税务局《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2004 年度广告收入和有线收视费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》(辽财预〔2005〕348 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二ΟΟ五年八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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